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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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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暑假里我对读许多世界名著。有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有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有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有刘先平的《千鸟谷追踪》……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塞尔玛。拉格洛夫的《骑鹅历险记》。

这本《骑鹅历险记》按瑞典文直译篇名应为《尼尔斯。豪格而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记述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的小男孩的故事,他住在瑞典南部,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又一次,尼尔斯因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贬为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尼尔斯骑在额背上,跟随大眼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改正了自己调皮捣蛋的缺点,当尼尔斯重返家园时,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名叫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女作家。她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手法,并把幻想同现实交织在一起,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搬到动植物的世界去,使整部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在他的笔下,瑞典的地理、历史、文化、植物、动物无不蕴含着脍炙人口的故事传说。拉格洛夫用讲故事的方法来传授知识,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不但是我们少年儿童牢记在心,而且跟使我们易于吸收。

这本书使我们了解瑞典地理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植物和动物。启发了我们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质和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股市通过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冷酷,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纯洁。

我喜欢《骑鹅历险记》,我很享受在他的海洋中畅游的感觉。激励我奋发读书的话有一句“一日不书,白日荒芜。”我立志要向苏东坡学习,识遍天下字,读遍天下书,为我们祖国崛起一份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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