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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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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积极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1)

1、财务管理采取综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节约激励制相结合的机制。财务室对全年经费安排要作好综合预算,预算方案报部务会研究决定。

2、以州财政对本部的预算总额对项目经费、包干经费和公共经费进行综合预算,经费开支优先保工作运转,年度节余和超支都结转下年。和财政共管的专项经费由相关科室报审后实施。

3、各科室包干经费以职能与职数为依据计算,主要用于办公、出差、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用车等开支。经费使用要优先保证调研、会议支范围。财政预算外争取或联系赞助支持的项目经费,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进部里账户,为厉行节约,部里预留20%,其余经费由科室凭工作实际开支发票报帐。涉及科室收费的,须由部财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争取财政预算外资金必须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才能盖章。凡年初财政已预安排预算经费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列入项目开支范围。

4、严守财务纪律。财务审批实行分管财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须报部长同意或部务会研究决定,其中,凡价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经部务会研究;各科室办公用品的购置,须先报办公室备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经费列支需按预算科目和拨款项目进行,严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长和分管财务的副部长报送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因公出差必须先报告,再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并严格按州财行文件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

5、经费开支凭发票报销。科室包干经费支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专项经费需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副部长签批后,再经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经手”,分管副部长签“属实”,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同意”后才能报销,否则,财务室拒绝报销。

6、本部各项收款,经手人必须在收到款项的次日,足额向财务室交帐,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经费开支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凡差旅、活动、办公、借款等经费开支,必须在公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报账,逾期不再签字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8、每三年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在“三八”节期间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体检一次。

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__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__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__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修订、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总经理办公室及财务部对本制度共同拥有解释权。

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能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2概述

2.1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2.3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2.4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二、企业能源管理目标和方针

2.1.1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企业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力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用能,建立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设定的标杆值为20__年比20__年降低综合能耗3%,到20__年达到降低综合能耗15%的节能目标。

2.1.2企业能源管理方针

根据规划目标要求,我公司特制定以下方针开展节能管理工作,方针内容如下:

1、进一步抓好能源三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建设,建立长效的能源管理及监管机制。

2、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抓好主机设备、提高产能,通过提产降耗,实现节能目的。

3、围绕提高能源利用率,借助第三方能源机构,采用成熟的节能新技术,以此作为降低水、电、气耗的主要措施,特别要在优化系统及工艺设备配置上做文章,实现降低单位产品综合电耗的目标。

4、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并经此作为突破口,从能源利用的各个环节展开节能挖潜活动。

5、制定和实施有关节能降耗考核奖惩制度和办法,通过能源指标预算分解,将指标的考核落实到部门岗位,确保合理利用各种能源,减少能源消耗。

三、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3.1组织机构

3.1.1能源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方面和生产的全过程,他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3.1.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对能源管理进行决策;各部门、班组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逐级管理机制能源管理责任人,这样形成全公司能源管理网络。

3.1.3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机构办公室设立于设备课,与其他管理部门能源管理员或技术员一起,负责办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设置兼职能源管理员。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_、__。

节能办公室主任:__

能管员:__

成员:各部门指定一名兼职能管员。

以各厂(部、车间)为单位设立节能管理小组,各车间设置节能兼职管理人员。

2企业能源管理机构职责

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作为企业节能管理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能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审定企业节能规划和年度目标;审定能源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节能考核办法;组织审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指导协调企业各项节能相关工作。

能源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设备课。节能办公室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节能工作,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拟订公司年度节能减排推进方案、计划,提交领导小组批准并组织落实;组织并统筹协调节能减排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及时总结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状况,对于存在问题给予纠偏措施,不断进行改进;负责全公司用电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公司能耗物流的计量工作;对关键能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制度,建立原始计量数据台帐,并根据月度盘库盈亏情况对原始数据适当修正,确定能耗目标数据;对国家落后的能耗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对还没有淘汰的的高耗能设备,制定淘汰计划时间表,并对高耗能设备的更新计划的审核,逐步实施。

能源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和执行相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与技术标准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用能行为合法合规;完成节能办公室能源管理指令所要求开展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厂能源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车间负责能源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能源控制指标和管理责任;负责能源使用的统计分析,发现异常用能情况及时通报节能办公室;配合节能办公室实施节能新技术、新方法。

能管员职责:监督本班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备和能源计量仪表;督促各个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浪费能源的现像,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协助车间进行节能教育,收集节能的合理化建议。

四、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

本公司主要使用的能源为自来水、电力、天然气;其中自来水与合肥供水集团签订采购合同,电力与国家电网肥西供电局签订采购合同,天然气与合肥燃气集团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均为供方标准合同,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

五、能源财务管理制度

5.1进厂的各类能源其数量必须经过计量器具进行严格的计量验收来获得,按合同中签订的条款进行验收。

5.2财务部入帐时凭水、电、燃气的发票一起入帐,原始记录要齐全。

5.3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的汇总工作,包括数量、价格、费用等内容,并按月上报有关部门。

六、能源生产管理制度

6.1按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点要求,寻找最佳计量检测控制点,加强对各工序用能设备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

6.2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革新,提高能源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

6.3积极开展能量平衡测试,提高用能设备利用效率,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6.4严格各类能源领用审批手续,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6.5积极推行国家最新的能源合同管理方法,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按计划实施。

6.6严格三空、三长现象(空车、空转、空机、长流水、长明灯、长流汽),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提高开台工作效率,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七、供水、用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公司生产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7.1职责分工

7.1.1全公司供水系统管线(包括生活水、消防水和循环回水等)和室外装置的一次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7.1.2车间内部供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

7.1.3办公室、食堂、浴室、开水房、职工宿舍、洗衣组等部门的生活用水及其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由行政科负责。

7.1.4全公司消火栓的使用、维修、管理由安全课负责,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擅自动用。

7.2使用管理

7.2.1凡新装自来水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扩径等一律由需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并交公司档案室和设备课备案、归档。

7.2.2加强供水管道和回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水耗。

7.2.3各部门用水一律装表计量,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必须严格分开,否则设备课有权拆除并扣发当月节能奖。

7.2.4用水阀门、龙头,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长流水、长放水等浪费现象,生产用水由设备课监督,生活用水由行政课监督。

7.2.5公司不准在浴室洗衣服等,违反者按规定罚款,由行政课监督实行。

7.2.6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将自来水接出厂外,如遇特殊情况,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课审查,经(副)总经理批准,并需计量收费,每月结算。

7.2.7为了节约用水,力求做到废水回用,努力提高自来水重复利用率,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将回水放入排水沟内。

八、供电、用电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约用电的指令》和水电部全国《供用电规则》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8.1各车间(部门)都应严格执行计划用电,做到节约用电,耗电定额要作为车间的考核指标之一,切实做到用电有人管,使用有计划,耗电有定额,考核有制度。

8.2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节电工作,节能工作,要以改革工艺、改造设备、改进操作为中心,努力降低产品的用电单耗。

8.3公司设备课负责全公司的.供用电平衡工作,严格控制用电时间,搞好调荷节电、削峰填谷努力提高功率因素,使负荷率保持在80%以上争取达到85%。

8.4各部门新装或增装用电设备,应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8.5各部门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迁址更换、增减容量,由设备课统一安排计划进行施工,各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8.6全厂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登记入册,维修原始记录应完整归档,专人负责。

8.7临时供电线路只限于现场设备制作,检修设备及基建工地用电。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一律不准乱接、乱用,违者罚款处理。

8.8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取暖设备,集体职工宿舍不得任意装插座,增加灯头,不得私自拉线改变灯头位置,单灯容量规定为40瓦,严禁使用电炉、电烫斗,违者将采取拆除、没收和从严罚款。

8.9对生产、生活、基建用电,均应分开装表计量,单独核算单身职工宿舍用电。

8.10采用节电新技术

8.10.1通过第三方机构实施用电需求侧平台建设,准确把握用电情况。

8.10.2对空压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方案待定)。

8.11实行机、扇、灯定人负责制,开展节电竞赛,节电任务指标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机台。

8.12根据电平衡测试结果,逐步用高效电气设备分期分批代替低效的机、泵和线损大的供电线路。

8.13加强对电工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电气人员的技术素质。

九、空气使用管理制度

压缩空气是由电能转换成的二次能源,为保证全公司生产正常,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杜绝跑、冒、滴、漏,合理使用空气,降低电耗,特制订本制度。

9.1全公司供气系统管线和室外装置的第一只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9.2车间内部的供气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如要新增管线,必须报设备课批准备案方可施工。

9.3厂区的储气桶要定时放油水,以保证空气的质量,由设备课管理日常工作。

9.4厂区(包括空压系统)的储气桶安全阀,不得擅自动用。

9.5凡新装空气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等一律由需要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在设备课、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交竣工图以便存档备查。

9.6加强供气管道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9.7空压工段保证空压机安全运行,在确保工艺要求前提下,减少运转台数。

9.8低压空气以120m3/分为基准,标准在0.55mpa±0.05mpa,内压空气为18m3/分为基准,标准在1.3mpa±0.10mpa,中压空气为20m3/分为基准标准在0.9mpa±0.05mpa。

9.9用气阀门,皮碗等须有专人管理,严禁直放空气现象,并由设备课实施监督。

9.10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跌压等现象,空压工段要及时报告设备课及时调试,以便查出原因。

9.11设备课检查人员要按时巡回检查,对漏气车间(部门)进行督促考核。

十、能源计量统计制度

10.1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统计要求,对本企业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10.2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各类日报表、月报表等的汇总工作,上报有关部门。

10.3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做好能源供应、消耗等基本情况和资料统计。

10.4提供能源供应、消耗、节约和储存等计划方面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产品单耗、综合能耗、产品、产量等相关内容,并加以分析说明,提出节能工作的成绩和能源利用薄弱环节,不断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成本费用。

10.5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并有分析、说明。

十一、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1.1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和能源三级计量管理网络要求执行,一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5%,三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2%,综合配备率为95.6%。

11.2计量器具的添置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计量检测点控制需要《计量器具添置申报表》,报设备课及(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11.3购买的计量器具设备课应会同使用单位、仓库进行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验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购负责退货、调换,仓库严格把关。

11.4计量器具的领用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签批领料单,领出的计量器具由设备课统一建立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纳入当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11.5计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方法来执行。

11.6设备课应制订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按国家计量法规定对计量器具执行周期检定校准,凡是属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及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周检率达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性、可靠性、真实性。

11.7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1.8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转移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管理台帐中注明。

11.9计量器具因计量性能或达不到检测要求时,需要降级或报废的,须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课签证,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在管理台帐中注销。

十二、能源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2.1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计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企业各项能源管理有关规定。

12.2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各自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经常深入一线了解能源利用情况。

12.3做好水、汽、电的抄表、统计、汇总工作,建立各类能源消耗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

12.4督促各用能单位做好各类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开展各项量值溯源,做好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5计量检测人员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采样检测工作。

12.6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因失准而造成的计量纠纷,计量人员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双方协商妥善解决,要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维护集团利益。

12.7设备课人员应提前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调校,防止失准,给集体造成损失。

十三、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

围绕公司内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为中心,以计量器具管理为基础的中心内容,在今年的管理制度中加入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所采集的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3.1在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对所记录的各项数据要求准确可靠。

13.2计量测试记录要原始,报告记录要规范,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数据不能随意被更改。也就是说统计报表信息要能追溯到原始记录。

13.3能源计量数据中能源消耗数据(水、电、天然气)每月26日上午由设备课人员进行抄表记录,同时抄送相关部门。设备课应及时统计分析各类能源计量数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4严格执行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并纳入工作考核。

十四、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和奖惩制度

14.1按行业标准、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对照本企业实际消耗水平,制订切合实际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14.2定期对各类消耗指标进行分析,不断修订调整考核指标,提高本企业能源利用率,减少浪费。

14.3制订各工序用能考核奖励办法,对超出规定消耗指标的要予于适度经济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在节能工作中成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企业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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