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是一份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实际上就是落实万一发生什么事谁负主要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态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与基层支部签订《xx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支部的年度目标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抓好本支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3、抓好政风行风建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5、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积极配合好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6、联系实际落实责任制内容,并做好各项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的汇总。
二、检查与考核
1、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2、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三、责任追究
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党支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党支部各执一份。
签约人:_______签约人:_______
第2篇: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目标职责及资料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贵任范围、职责资料,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职责落实情景。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于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夹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团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景。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景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呴。
4、管好本部门下属于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梦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职责追究
1、本职责书的履行情景,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团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呴的;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职责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职责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职责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职责部门主要负贵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职责部门职责人各持一份。
2、职责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职责。
第3篇: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第4篇: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5篇: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
2.明确工作分工。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
3.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
3.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继续整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4.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
5.推进“阳光交通”建设。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三、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德述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本岗位上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部门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等突出问题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实施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续签之日止。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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